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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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4 19:42:09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程序有哪些
他们依据继承证明文件便可自动获得房产所有权。然而,若继承人欲再次转让或赠与继承所得房产,则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遗嘱、原始产权证书等资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过户申请,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产权转移。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导读他们依据继承证明文件便可自动获得房产所有权。然而,若继承人欲再次转让或赠与继承所得房产,则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遗嘱、原始产权证书等资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过户申请,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产权转移。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在大多数情况下,子女对父母房产的继承无需特定程序。
他们依据继承证明文件便可自动获得房产所有权。
然而,若继承人欲再次转让或赠与继承所得房产,则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遗嘱、原始产权证书等资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过户申请,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产权转移。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程序有哪些
他们依据继承证明文件便可自动获得房产所有权。然而,若继承人欲再次转让或赠与继承所得房产,则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遗嘱、原始产权证书等资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过户申请,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产权转移。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