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无证驾驶的行为将面临罚款和拘留的处罚。具体来说,无证驾驶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还可以附加处以十五日以内的拘留。
这里所指的无证驾驶包括几种情形:一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二是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会受到相应的罚款,而且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被处以十五日以内的拘留。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几种违法行为也会受到类似的处罚。比如,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行为,以及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对于上述行为,除了罚款之外,还可能附加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十五日以内的拘留。具体处罚措施将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来决定。
这些处罚措施旨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每一位驾驶者都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