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如果单位在劳动仲裁后仍然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裁决。
2. 如果公时间未能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据此提出辞职并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3.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以便劳动监察大队强制用人单位支付所欠工资。
4. 当用人单位拖欠或未全额支付工资时,劳动者有权直接向申请发出支付令,应依法发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必须按照调解书或者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如果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人民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