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及房产“一房二卖”纠纷时,与合法获得房产的任何签署者的合约均被视为有效。
若其中一名购房者已成功取得房产所有权证,则另一份购房协议可能面临撤销或判定为无效。
所谓“一房二卖”,即卖家以两次或连续签订两份买卖合同的形式,将同一套房产售予两位不同买家,也称作房产的双重交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