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母购屋所涉房地产属性解读:
1.若购房资金由父母于婚后支付全额并登记其子女名下,则此房产归其子女个人所有;
2.如婚后父母仅提供首付款项或仅部分出资且无具体说明是借款资助或其他用途,则部分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此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
3.若夫妇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无论房产证上写有哪一方名字,均按照出资比例,以份额形式共同拥有所有权;
若写有双方姓名但未特别注明比例,则视为对夫妇双方的相同所有权授予,各占50%。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