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犯罪的类型及其相应刑责包括以下四类:
首要分子,即在团伙罪行中发挥领导作用者需对所有与其参与或组织、策划的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从犯,即协助实施或次要协助领导者进行罪行者,可获得从宽处理或部分豁免;
被胁迫者,即因受威胁而被迫参与犯罪者,可根据其犯罪情节获得减轻或完全豁免;
教唆者,即煽动他人犯罪者,需按照其在团伙犯罪中的角色接受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