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失去联系,雇主须立即报警,并依法申报工伤认证。
自事故发生当月起,前三个月正常发放薪资,四个月起停止支付。
遗属可每月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提供的抚恤金,直至员工死亡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如员工再次现身,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必须退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