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申请假释所需的批准周期通常为一个月,但对于案件情节较为复杂或状况特殊的案例,其审批周期可能会被延长至一个半月。
假释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若犯罪者在服刑期间已完成一半以上的刑期且在狱中表现优异,便可向监狱提出假释申请。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刑罚执行后,若犯罪者能够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展现出真正的悔过的意,同时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的危害,那么司法机构将会对其进行附带条件的提前释放,这便是假释制度的核心内容。
《监狱法》第三十二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的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监狱应当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