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包括:停电、验电、放电(针对电容类设备)、安装接地线、设置安全围栏。
2. 作业者负责执行上述安全措施,而监护人员、安全监察员则负责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在线路进行停电检修时,值班调度员必须确保发电厂、变电所端的线路所有可能受电的方面都已拉闸停电,并挂上接地线。在完成这些步骤后,将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工作地点以及工作任务记录在记录簿中,然后才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4. 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必须通知到工作负责人。通知方式可以采用:a. 当面通知;b. 电话传达;c. 派人传达。
5. 当值班调度员或工区值班员无法直接通过电话与工作负责人联系时,可以通过中间变电站进行电话传达。中间变电站的值班员应当将命令全文记录在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工作负责人直接传达。
6. 在电话传达过程中,上述各方必须认真记录信息,确保传达清晰准确,并互相复诵核对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