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法院有能力推翻工伤认定。
2. 是否成功推翻工伤认定取决于单位提供的证据和材料是否合法。如果证据合法,认定将被推翻;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将确认劳动者的工伤,并指令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
3. 工伤认定被推翻是正常现象。如果没有工伤事实,认定自然会遭推翻。
4. 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完成鉴定并通知相关方后,如有不服,相关方可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相关方包括工伤职工、直系亲属或用人单位。
5. 若市级鉴定结论遭不服,相关方有权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无论初次鉴定是否由他们提出。这是保护合法权益的需要。
6. 不服市级鉴定结论的不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因为这不属于劳动争议,也不是法院民事诉讼的范畴。相关方只能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寻求解决方案。
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下,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 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2)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3) 对缴费费率不服;(4) 医疗机构或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协议或规定;(5) 对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