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户口和档案迁移需要准备多项材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首先,必须准备好身份证(包括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二代证需同时前往户籍办理处。其次,需要提供两张二代证照片。如果是集体户口,则还需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此外,如果迁移原因与房产相关,必须携带房产证或按揭合同及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的原件与复印件。原户口本也必不可少。
集体户口迁移到骏景户口时,若需迁移到他人户口下,除了上述材料,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迁入证明,且迁入人必须是业主的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居民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需满足特定条件,包括因结婚、住房调整、投靠直系亲属等。这些迁移须在户口迁入地的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
符合条件的居民在办理户口迁移时,需要提供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投靠人户口簿在内的基本材料。婚迁需提供结婚证,住房调整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投靠直系亲属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离婚、房屋变卖或被屋主合法收回的情况需提供相关手续证明及户主同意迁入证明。
办理手续时,若证明材料齐全,可直接到迁入地的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全户迁出时,需将原户口簿交回。若户口簿上的户主迁出,申请人需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指定新户主及与其关系,并在原户口簿上变更户主信息。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市内农迁农还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若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其他非直系亲属成员也应同时迁出。整个迁移过程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信息准确,避免后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