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时,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同时附上相关债权文书。
申请书应详细记录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自然状况,包括双方姓名、地址等;
请求支付的金额及类型;
发布支付令依据的事实与证据;
详细说明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产生与发展过程,同时尽可能提供证据以支持事实陈述。
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若申请得到批准,法院应在十五天内向债务方发布支付令。
如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就此裁定提起上诉。
由于无需经过法院审理程序,支付令具有高效快捷的特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