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撰写佛山市劳动仲裁申请书时,首先应当明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具体信息。接着,详细说明仲裁请求,包括请求的具体事项和金额。之后,阐述支持请求的事实和理由,例如劳动法规的违反情况。最后,申请人需要亲笔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一、仲裁请求应明确列出,例如:
1. 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报酬人民币XX元。
2. 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工资人民币XX元。
3. 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补偿人民币XX元。
二、事实和理由部分应详细说明:
例如,申请人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X日在被申请人处从事XX岗位工作,每月工资为人民币XX元。被申请人仅支付了申请人的部分工资,尚欠人民币XX元。同时,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支付双倍工资人民币XX元。
三、关于劳动仲裁的申请地点,应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若双方分别向不同地点申请,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委员会管辖。
四、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间可因主张权利、请求救济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并从中断时重新计算。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无法在时效期间申请的,时效中止,并在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
总之,在佛山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准备好仲裁申请书,清晰地写明双方信息、请求事项及事实理由,并在规定时效内提交至相应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