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出现劳动争议,他们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在中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的决定是最终的,被称为“终局裁决”。那么,“终局裁决”具体指什么?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应该如何应对?下面将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1. 仲裁终局裁决的含义
终局裁决意味着当事人必须接受裁决结果并执行,如果不执行,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然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终局裁决并非没有上诉途径。以下劳动争议案件,除非法律有其他规定,仲裁裁决即为准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标的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尽管如此,劳动者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无法起诉。但是,用人单位如果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以在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 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 违反法定程序的;
- 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撤销裁决后,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劳动仲裁裁决的期限
劳动仲裁案件应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如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3. 仲裁申请书的内容
仲裁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 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 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如果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可以口头提出,由仲裁委员会记录,经申请人确认。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对于不规范或材料不齐全的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4. 劳动仲裁裁决所需时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主张权利、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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