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诊艾滋病主要依据包括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以及以下任一项:
近期内(3-6个月)体重减轻10%以上,且持续发热38℃1个月以上;
近期内(3-6个月)体重减轻10%以上,且持续腹泻(每日3-5次)1个月以上;
卡氏肺囊虫肺炎;
卡波西肉瘤;
伴有明显的真菌或其他条件致病菌感染。
如果抗体阳性者体重减轻、发热和腹泻症状接近上述标准,且具备以下任何一项时,可为实验确诊艾滋病病人:
CD4/CD8淋巴细胞计数比值<1,CD4细胞计数下降;
全身淋巴结肿大;
伴有明显的中枢神经系统占位性病变的症状和体征,出现痴呆、辨别能力丧失或运动神经功能障碍。
婴儿艾滋病症状分为两方面:
急性感染期:在此期间出现的症状包括发热、淋巴结肿大、乏力、皮疹、呕吐、出汗、腹泻、咽炎等。部分婴儿还会出现急性无菌性脑膜炎,表现为头痛、神经性症状与脑膜刺激症。血检查显示白细胞总数正常或减少,淋巴细胞减少,单核细胞升高。此期症状往往较轻,容易被忽视。
2-6周后,血清艾滋病抗体可能呈现为阳性。此后进入相对较长的无症状期。
无症状期:此阶段感染者可能没有任何临床症状,但这不是无害期。病毒仍在体内活跃,持续破坏机体。
无症状期是指从感染最初到出现临床症状及体征的时间,平均为2-10年。
这对早期感知患者及预防工作都带来了巨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