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讨书是一种用来向领导或上级表达对自身错误认识和改正决心的重要文书。它通常用于单位或个人在犯错后,通过书信的形式进行自我反省和检讨。检讨书的结构相对固定,通常包括标题、称谓、正文和落款等部分。
标题部分,通常在头行正中写明“检讨书”字样,有时也会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或范围,附加具体说明,例如《关于违犯财经纪律的检讨书》等。
称谓部分则是写明检讨书呈报的对象,可以是组织、单位或个人,例如“校党委”、“公司人事部”、“×书记”等。
正文部分是检讨书的核心,通常由三部分组成:首先是对所犯错误事实的具体描述,这部分需要客观公正,避免夸大或缩小事实;其次是对错误的认识和反思,这部分需要深入剖析错误的原因,剖析自身在错误中的责任;最后则是表明改正错误的决心与具体措施,这部分需要具体可行,能够体现个人或单位的改正意愿。
落款部分则是写上检讨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并注明日期。这样的结构有助于清晰地表达检讨书的内容和意图,同时也便于日后查阅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