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摇号无房家庭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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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7 08:08:07
杭州摇号无房家庭的认定
2.同样自2020年7月2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证摇号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时,必须在销售方案中明确标注对“无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对于均价35000元/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对于“限房价、竞地价”的房地产项目,以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含装修)为标准进行判定;对于其他项目,则以当期预售证准予销售的所有商品住房房源均价为标准进行判定。以上是关于杭州摇号中无房家庭认定标准的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导读2.同样自2020年7月2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证摇号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时,必须在销售方案中明确标注对“无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对于均价35000元/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对于“限房价、竞地价”的房地产项目,以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含装修)为标准进行判定;对于其他项目,则以当期预售证准予销售的所有商品住房房源均价为标准进行判定。以上是关于杭州摇号中无房家庭认定标准的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杭州摇号中无房家庭的认定标准1. 自2020年7月2日起,杭州对无房家庭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对于户籍在我市非限购区域(如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的购房家庭,新增了一项要求:在意向登记前一年内,需在我市限购区域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例如,如果小张和小李是夫妻,户籍在苏州市,他们在2020年8月1日报名登记购买下城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除了满足原有条件外,小张或小李还需从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在我市限购区域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才能被认定为“无房家庭”。
2. 同样自2020年7月2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证摇号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时,必须在销售方案中明确标注对“无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对于均价35000元/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对于“限房价、竞地价”的房地产项目,以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含装修)为标准进行判定;对于其他项目,则以当期预售证准予销售的所有商品住房房源均价为标准进行判定。
以上是关于杭州摇号中无房家庭认定标准的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杭州摇号无房家庭的认定
2.同样自2020年7月2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证摇号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时,必须在销售方案中明确标注对“无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对于均价35000元/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对于“限房价、竞地价”的房地产项目,以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含装修)为标准进行判定;对于其他项目,则以当期预售证准予销售的所有商品住房房源均价为标准进行判定。以上是关于杭州摇号中无房家庭认定标准的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