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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未检出心脏病,医院是否有责?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07 07: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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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未检出心脏病,医院是否有责?

法律依据。《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一)因延误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给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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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依据。《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一)因延误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给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若产前检查无异常而分娩后发现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医院存在过错。凡出具虚构医学证明者,应承担行政处罚。若因延迟诊断或治疗导致严重后果;或对患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以及引发其他重大损害,将撤销其相关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医师执业证书。
法律依据: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一)因延误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给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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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未检出心脏病,医院是否有责?

法律依据。《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一)因延误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给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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