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出现劳动争议时,他们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方式。
2.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劳动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意味着败诉方必须执行裁决决定。如果败诉方不自愿履行,胜诉方可以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3. 尽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终局裁决,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可挑战。仍有一些法律途径可以对裁决提出质疑。
4. 在某些劳动争议情况下,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且产生法律效力,例如:索要劳动报酬等争议,其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以及在工作时间等国家劳动标准方面发生的争议。
5. 劳动者对上述类型的终局裁决不服时,有权向提起诉讼。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虽然通常不能起诉,但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定错误,可以向中级申请撤销裁决。
6. 仲裁庭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案件审理,如果案情复杂,可以延期,但延期的最长期限是十五日。
7. 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证据等内容。
8. 对于不规范或材料不完整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并在申请人补正完毕后出具收件回执。【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对追索劳动报酬等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