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临责任负担如下:
1.行政问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可能因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而承受行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对此毫不知情。
2.民事责任:
依据公司法,公司仅以自有财产为限对外偿债。
然而,若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时出现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等行为,或者在诉讼期间隐藏、转移资产,甚至未经清算擅自处置财产,法定代表人均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
在部分刑法罪名中,除对单位施以惩罚外,亦可能追究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此外,若公司实际控制人借用公司实施经济犯罪活动,即使法定代表人并未直接参与,但如已知晓实控人的犯罪行为却未加以制止,或放任其行为,亦可能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刑法》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