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方欲争取子女监护权,可依据离婚时的实际状况进行判断。
具体来说,0至2岁婴儿通常由母亲直接监护;
若大于两岁,判给母亲的可能性则大增,除非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母亲已实施绝育手术或失去生育能力;
(2)母亲长期抚养子女,子女改变生活环境会产生负面影响;
(3)父亲现存其他孩子;
(4)父方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重病;
(5)父亲和母亲抚养条件相当,双方都想争夺孩子;
(6)孩子已满10岁,有自主选择跟随谁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