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合同效力变动包括无效、解约、复原及终止等状况。
通常情况下,保险合同建立后,投保方有权解除,而保险方则无权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