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停被罚,并非必在15天内处理,无需缴纳滞纳金。
当事人应在接到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对于行人和乘车者以及非机动驾驶员的罚款,如无异议可立即收取。
【法律依据】
违停被交警贴条,不是必须在15天内处理,不会产生滞纳金。但是,如果去交警队处理,会给出具一个正式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出来之后,就必须要在15天之内把罚款交上,不然就开始产生滞纳金了。没打印决定书之前是没有滞纳金的。当然有的交警队当场就可以把钱交上,本次违章就处理完毕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