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盗窃爆炸物之罪者,若引发公共安全隐患或严重后果,应处以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尤其是针对国家机关、军警人员及民兵所拥有的爆炸物实施盗窃行为,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然而,关于爆炸物的具体范畴并未在法律中明确界定,通常被理解为军用与民用两类。
军用爆炸物涵盖各类手榴弹、地雷、、爆破筒等,而民用爆炸物则主要包括炸药和雷管等。
对于个人私自窃取少量弹药、雷管、导火索等爆炸物且情节轻微者,可不视为犯罪。
对于年龄介于14岁至16岁之间的青少年,若因盗窃支、弹药、爆炸物而情节较轻,一般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
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