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正常上班仅两日后即遭解雇,仍享有薪资待遇。
只要员工付出劳动,雇主便应依法支付薪酬,无论其实际工作时长如何,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员工薪酬。
若雇主因故未能履行此义务,便构成非法克扣员工工资之举,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如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亦可通过提供考勤记录、工牌、其他同事证词等方式,证实与雇主间的劳动关系。
在员工投诉后,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雇主支付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同时有权要求雇主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