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后若发现另一半患有精神疾病,可依法提出离婚申请。然而,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则无法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此时,其配偶需向提起诉讼请求离婚。若判定其权益与患病一方存在冲突,将主动为其指派其他监护人为诉讼代理人。若经审理认定,夫妻一方因长期患有精神疾病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有权作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