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对于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法规,在我国境内擅自倾倒、堆放和处理从国外进口的固体废物的犯罪行为,其量刑标准包括:
1. 情节较轻者,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 若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共财产重大损失或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则处以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若后果极其严重,则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