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并非笑谈,它的尊严不容轻视。
法律的存在确保了犯罪与刑罚的合法性,反之亦然。
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
罪行的严重性决定了相应的刑罚,这是法律公正的体现。
个人不应因他人的违法行为而遭受惩罚,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
利益的追求往往伴随着犯罪行为,这是社会现象的反映。
琐碎之事不在法律的考量范围内,它关注的是重大事项。
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这是法律与犯罪之间的关系。
个人的思想不应受到惩罚,法律保护的是个人的行为而非思想。
不作为同样被视为行为,这是法律对行为多样性的认知。
因果关系的层层递进,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
幼年人如同精神错乱者,法律对其行为给予特别考量。
没有犯罪意图就不会成为犯罪者,这是法律对行为动机的重视。
不了解法律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这是法律的严肃性。
法律不应强人所难,给予人们合理的自由。
紧急情况下的行为不受法律约束,这是法律对特殊情况的包容。
有承诺的行为被视为合法,这是法律对契约精神的尊重。
被强制实施的恶行应归咎于实施强制者,这是法律对责任归属的界定。
刑罚的严厉性不如其缓和性更能体现法律的公正。
任何人不应因同一犯罪行为而再次受到罚款,这是法律对重复惩罚的限制。
存疑时倾向于保护被告,这是法律对公正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