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半年离婚,彩礼能否索回?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03 13:56:51
婚后半年离婚,彩礼能否索回?
民法典明文规定。在离婚案件中,有三种情形可要求退还彩礼——1、双方尚未确立婚姻关系。2、虽已领证但并无实质性共同生活。3、婚前支付行为导致给付款项方陷入经济困境。若两人存续期间仅为同居关系且未正式领取结婚证书,可考虑追索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导读民法典明文规定。在离婚案件中,有三种情形可要求退还彩礼——1、双方尚未确立婚姻关系。2、虽已领证但并无实质性共同生活。3、婚前支付行为导致给付款项方陷入经济困境。若两人存续期间仅为同居关系且未正式领取结婚证书,可考虑追索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需视情形而定。
民法典明文规定:
在离婚案件中,有三种情形可要求退还彩礼——1、双方尚未确立婚姻关系;
2、虽已领证但并无实质性共同生活;
3、婚前支付行为导致给付款项方陷入经济困境。
若两人存续期间仅为同居关系且未正式领取结婚证书,可考虑追索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后半年离婚,彩礼能否索回?
民法典明文规定。在离婚案件中,有三种情形可要求退还彩礼——1、双方尚未确立婚姻关系。2、虽已领证但并无实质性共同生活。3、婚前支付行为导致给付款项方陷入经济困境。若两人存续期间仅为同居关系且未正式领取结婚证书,可考虑追索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