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法律,订约定金在违约时不予退还,因其具有“违约定金”特性,受“定金罚则”严密规范与制约。
如支付方在合同实施期间违约,收款方可拒绝退还订约定金;
相反,若收款方违背约定,支付方可请求退还双倍金额之定额定金。
订约定金,即签约各方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或预先协商,用合同价值的特定比例作为基准,支付给收款方的一部分预付款项,以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及责任分配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