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过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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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3 13:59: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过大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则负责释宪及监司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导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则负责释宪及监司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1954年9月15日,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通过,该机构享有修宪与监司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则负责释宪及监司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过大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则负责释宪及监司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