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婚姻信息仅供个人查阅,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离婚证书至当地婚姻登记中心进行查询及申领复印件。
网上无法查询;
相关权益人可至婚姻缔结地民政局或档案管理处查询。
2. 如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签署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协议中须明确双方自愿离婚意愿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共识。
协议离婚需时约一个月,期间需经过离婚冷静期(30日),逾期未领取离婚证将被视为撤回申请。
起诉离婚需具备合法证据与材料,且需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方可判离。
所需材料包括:
民事起诉状、有效结婚证、原告身份证件、户口本。
若非首次提起离婚诉讼,还需提供前次离婚案件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