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需满足取保候审规定即可办理。
具体要求包括:
可能被判有期徒刑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风险;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哺乳期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风险;
羁押期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