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为防止被殴打而反击对方并受伤,确属正当防卫则无需担责;
但如在对方出手之前即自我保护行为,便构成正当防卫。
反之,若对方尚无威胁却主动施袭,则不属于正当防卫范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