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高校学生拖欠网贷之债的情况,债权人可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1. 协商转向分期偿付:
若债务人逾期还款,债权人有权与其协商分期清付。
此为较为便捷的方式,但缺乏强有力的执行保障。
2. 走上法律诉讼之路:
若双方未能就债权问题达成共识,债权人可持相关证件及债权凭证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待法院判决生效且债务人依然拒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于裁判文书确定履行期限截止日后二年内向上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种方式具有执行力保障,但涉及流程相对繁琐。
3. 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亦可选择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主张欠款权益。
这种方式所需费用低廉,然而弊端在于倘若被申请人对支付令不服需转为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