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岁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各年龄阶段皆需负相应责任。
2.刑事责任:
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罪、强奸罪等重罪者,须负刑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年满十六岁犯任何罪者,均须承担责任。
另,满十四至十六岁者,犯上述重罪者亦须负责。
满十二至十四岁者,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且致人死亡或重伤者,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者,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者,亦须负刑责。
对不满十八岁者,依前述条款追究刑责者,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未满十六岁者,若不予以刑事处罚,则应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刑法》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