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在财产案件中,诉讼费的缴纳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分段累计。
2. 对于不超过1万元的财产案件,每件缴纳50元。
3. 对于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4. 对于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5. 对于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6. 对于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7. 对于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8. 对于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9. 对于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10. 对于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1. 对于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12.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另行交纳,超过部分按照0.5%交纳。
13.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的,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14.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15.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16.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17. 行政案件按照一定标准交纳,如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18.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19.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的诉讼费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