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19年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在综合单价和人工费的计算范围上进行了明确,综合单价的定义得到更新。新的定义中,综合单价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人工费则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的要求,包含了原本规费中的五险一金的费用。
2、为了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并体现建设主体的定价自主权,各专业工程计量规范的编制原则更新为基于设计实体量,不再包括施工作业面和预留量等由建设主体自行确定的内容。
3、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复核相关内容得到修订,编制依据的要求变得更为灵活。
4、规费中的排污费调整至环境保护税,并将其列入管理费中。同时,社会保障费和公积金从规费中分离,并单独列项于汇总表中,以清晰区分。
5、计价规范中关于合同的条款与相关法规规章进行了协调统一,并在规范条文说明中增加了指导性内容,以便更好地应用。
6、计价规范中总价合同的相关内容得到了完善,特别是在清单计价、计量和合同价款调整等方面。
7、专业工程计量规范的项目设置中,取消了工作内容部分,以简化流程。
8、措施项目费中的模板清单现并入分部分项工程混凝土清单中。
9、工程量计算规范表中的注释内容进行了调整,将章节中的共性描述移至章节说明中,而清单中的具体项目描述仍保留在表格后方。
10、附录和注释等内容的编写遵循了《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的规定,以确保标准的统一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