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促进妇女创业和就业,提高女性在经济活动中的参与度,政府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首先,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从原先的5万元提升到了8万元,对于符合条件的妇女如果选择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每人的贷款额度更是可以提高至10万元。
此外,政策的覆盖范围也得到了扩大,不再局限于城镇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而是将农村妇女纳入其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当地妇联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这无疑为农村女性提供了更多的创业机会。
妇联组织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被纳入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体系。城镇和农村妇女都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向当地妇联组织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妇联组织负责登记服务工作,对申请人的借款资格进行调查,并在审慎原则下出具贷款推荐意见。这份意见需要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核,之后才能提交给经办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进行最终审批。
为了支持妇联组织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将为妇联组织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奖补资金。这些资金将用于地方各级妇联组织的工作经费补助,旨在确保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那些在贷款回收率方面表现优秀的妇联组织进行奖励。
通过这些措施,政府希望帮助更多女性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推动她们实现创业梦想,从而提高家庭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促进社会整体的经济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