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动辞职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且单位企业和个人已经履行缴纳义务满一年,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经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意向的,很显然,主动辞职并不满足第二个条件,属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因此无法领取失业金。”
拓展资料:什么样的情况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呢?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主动辞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吗?
根据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等有关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一般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的;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也就是说,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如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的,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如果用人单位并不存在过错,但你们在之前签署的劳动合同已到期,单位不愿再与你续约。这种情况就符合了条件1,主动辞职后开一份相关证明,同样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