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职业棒球大联盟(CPBL)是地区唯一现存的专业棒球联赛,拥有悠久的历史。在其发展过程中,一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联赛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2010年,CPBL作出了一项重要决议,将二军选手的最低保障薪资从3万元新台币大幅提升至7万元。这一决定尽管可能导致球团财务负担加重,但兄弟象队的老板洪瑞河表明了球团对此的坚定支持,即使这意味着球团将面临亏损。
在同一年度,联盟在一次常务理事会中通过了多项重要提案,其中最重要的是自由球员(FA)制度和一军选手的最低薪资保障。这些提案的实施,标志着联盟在球员权益保障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一军选手的最低月薪被确定为7万元,与之前会议的决定一致。
会议邀请了四支球团的负责人参加,包括兄弟象的洪瑞河、统一狮的林苍生、La New熊的刘保佑和兴农牛的杨天发。他们参与了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包括FA制度在内的多项提案。
CPBL的FA制度借鉴了日本和韩国职棒的经验。根据该制度,自2003年起算,一军选手若满足特定的资历要求,即可获得旅外或成为自由球员的权利。例行赛结束后,选手有3天时间决定是否启动FA程序,而联盟会在7天内公告具备FA资格的选手。
在补偿条款方面,联盟规定,对于成为自由球员的选手,其年薪的250%或150%加上1名非保护名单选手,或者150%加上1个首轮选秀权,将作为补偿支付给原球团。
自由交涉期从选手宣布成为FA开始,持续到12月31日。如果超过这个期限,选手将成为“自由契约选手”。与日本和韩国的制度不同的是,即使超过交涉期,CPBL的FA选手转投其他球团时,仍需支付补偿条款规定的一半。
至于最低薪资保障,各球团负责人决定,一军选手的最低月薪应定为7万元。对于月薪低于7万元二军选手,球团需提拨6%的资金作为专项储存信托,供选手退役后领取。这些措施旨在确保选手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时促进联赛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