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准备起诉状两份,以及原告的身份证和结婚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2. 前往被告在外省的工作地或居住地的人民提交起诉状并立案。
3. 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同,应向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提起诉讼。
4. 如果被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情形,可以选择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提起诉讼。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民事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特定情形下的民事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包括涉及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失踪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或被监禁的人的身份关系诉讼。
7. 起诉时应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供副本。如果书写起诉状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记录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8. 起诉状中应记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被告的相关信息。
9. 起诉状中还需明确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并列出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