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缴费的社保补缴:
个人到缴费的社保局、社保所或者托收的人才中心办理,补缴的按正常缴费额收取,补缴的由各地社保部门按情况加收补缴系数。
单位社保补缴:
1、经办人员带单位社保证、公章、支票或者现金办理。
2、填写补缴申请表,盖单位公章。
3、社保补缴窗口计算补缴的费用,当场补缴。
4、补缴没有时间,但是当月欠费的补缴按正常单位社保缴费收取,次月补缴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养老保险漏交情况: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断是由企业原因造成的,无论其户籍是否在本市行政区域均由企业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应缴未缴”提出书面申请补缴。
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断的,无论其在参保或中断状态均不能补缴养老保险中断年限。
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断的,其在参保状态下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中断年限。
社保中断对个人待遇会产生一定影响,若你想了解详细社保,您可以拨打社保热线12333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