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制管理(Enforcement)、教育培训(Education)、工程技术(Engineering)。
1、强制管理: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责任制。
2、教育培训:强化员工的安全技能,通过安全科技知识和岗位安全技能教育,提高安全操作的技能和应变紧急情况的能力。
3、工程技术: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程技术方法主要从技术层面贯彻方针的落实。
从宏观的角度,对于意外事故的预防原理称为"三e对策",即事故的预防具有三大预防技术和方法:
工程技术对策:即采用安全可靠性高的生产工艺,采用安全技术、安全设施、安全检测等安全工程技术方法,提高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化;
安全教育对策:即采用各种有效的安全教育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安全管理对策:即采用各种管理对策,协调人、机、环境的关系,提高生产系统的整体安全性。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档案等。
2、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
3、《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确定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方针,在此方针的规约下形成了一定的管理和基本原则。
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