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减”的目的是腾出学生的课外时间,从而给学生更多时间去做别的事情。在这一方面,“双减”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的素质,促进学生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让课外辅导,那就改成课内辅导,把辅导日期改到周一至周五,而不是周六周日。
第一,“双减”实现了孩子减负。减少负担下的孩子,当然会更加快乐。
以往的孩子负担还是挺重的,课堂上的作业就会有很多,而且很多孩子还有双重作业,也就是课后去补课班、培训机构留的作业,经常见到同事家的孩子,因为完成作业而做到半夜12点左右。
这都是正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孩子,每晚为了完成大量的作业而很晚睡觉,失去了很多自己玩乐的时间,这种强大压力下的孩子必然会不快乐的,换作我们,即使是成人,面对天天如此大的压力,难免也会崩溃的,肯定是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
第二,“双减”减轻了家长的负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家长对孩子学习的焦虑。
弊:原来学校负担三分之一,辅导班负责三分之一,家长负责三分之一,现在双减下,那些重视孩子教育的家长,甚至可能付出更多代价,要超过原来的三分之一。学生之间差距越来越大,即能力差的孩子和能力好的孩子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然双减确实减负了学生压力,但是很多地方并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减负,只是简单地减轻了学生的作业量,而并没有考虑到作业质量,学生时间虽然变得多了,但是学习的内容反而变少了。我们要清楚,双减是减量而不减质,在减轻学生的负担时,也要利用这些时间去关注孩子的全面发展,在作业上不是简单地布置一个作业,而是要注意作业的质量,能够让孩子在完成作业的时候可以提升知识水平,巩固知识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意见 (二)基本原则。
依法规范。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和相关活动,自觉维护中小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分类管理。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综合施策。统筹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又同步改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课后服务能力,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积极推动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做到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协同治理。强化省地(市)统筹,落实以县为主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统筹做好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形成综合治理合力,确保积极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