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离职单位未停社保处理方法: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主张诉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单位需要在十五天内办理好社保关系解除。如果单位由于内部问题导致社保关系无法解除而产生了社会保险费用,应该跟个人进行协商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的,单位不可以因为内部操作问题而要求离职员工个人缴纳社保全额。停缴社保流程:网上申报办理减员业务,无需到社保中心即可;在企业管理子系统里打出减员表,报盘,去社保中心窗口办理。已开通网络申报的缴费单位,每月1-15日内可在互联网上进行增、减员办理。办理社保停交手续的时候首先进入社保局网站、再进入本单位的系统、在单位申报业务里找到员工信息变更、选择停交、接着选择要停交的对象确定操作就可以了。
停保手续如下:
1、参保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并缴纳所欠的社保费;
2、填好养老保险停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并需要单位盖章 ;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
4、本人到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办;
5、本人到银行领取停保款项。或者在网上自行申报,实际操作步骤如下:1、第一步找到社保局的官方网站,进入找到企业申报。输入单位编码和密码登陆,进入办事大厅后,选择单位申报业务;
2、下拉菜单中选择“员工信息变更”选项;
3、员工信息变更界面中选择“停交”选项;
4、下一步选择需要停交的人员,并选择原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保存确定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