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流程:
1.个人准备电子照片等信息。
2.点击“办理操作”,填写制卡信息并提交。提交后如需修改,请点击“修改”按钮。
3.制卡申请提交成功后,办理情况将短信发至您在网站注册的手机号。
4.申领人携带身份证及网站反馈短信,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卡服务网点,办理合作银行选择等后续业务步骤。
5.根据回执单领卡。
办理规则:
1.支持在网上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申请业务。
2.仅支持办理过江苏省人社业务,且尚未申领过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在网上办理此业务。
3.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还需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卡服务网点,办理后续业务步骤。
4.当前南京、苏州市本级、扬州尚未启动省卡发行,此三地无法提交制卡申请。
个人首次申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一)所需材料
1、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未成年人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法定监护人携带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可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可直接体现父子、母子关系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代办。
3、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委托他人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代办。
(二)领卡
社保卡服务网点分为即时制卡网点、快速制卡网点。即时制卡网点,立等可取;快速制卡网点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内。
(三)注意事项
1、7周岁以上人员需采集照片信息。
2、发卡行为苏州银行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可通过激活苏州银行金融账户,同步注销原苏州市社会保障_市民卡人社功能和金融功能。
3、外国人士、港澳台居民暂不支持线上申办社会保障卡业务,需到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五条
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