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警之后没有立案,如果是自诉案件的话就可以撤销报案,公诉案件就不行。这要根据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机关的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并不是私人想调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预。没立案的案件不一定会不了了之。不够立案应该是说没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是没有刑事责任了,不会定罪判刑。但是并不意味就不会调查了,如果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机关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1、一般的刑事案件,如诈骗、强奸、盗窃等,属于刑事公诉案件,报案后,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而不是代表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这类案件,受害人无权决定是否立案,也无权决定是否撤案。
2、对于另一类的刑事自诉案件,它是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提起诉讼,由人民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3、可以由受害人自主决定是否起诉,是否撤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行使。人民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