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高速公路小型车超载的处罚:普通5座小型汽车承载核定人数为5人(含驾驶人)就只能乘坐5人,超出1人(包括婴儿、儿童)都视为超员20%,将受到“罚款200元,一次记6分”的处罚;
在高速公路轿车超载的处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干元以下罚款;
1、处罚标准是:处200至500元罚款,法律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是否超员是根据实际乘车人数是否超过核定人数的标准来计算,实际乘车人数不区分成人或者儿童。
2、货车超载罚款标准:
(1)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安全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四)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其他客车违反规定载货的或者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一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