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体操作方法是:
1.登录当地的社保局官方网站,输入社保账号和密码,进入以后,选择失业保险一栏,自己可以点击停领失业补助金。
2.微信关注当地的人社公众号,输入社保账号密码,进入以后,选择失业保险一栏,点击停领失业补助金的原因。自己直接点击停领失业补助金即可。
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条件:
(1)是已经领取过失业保险金,但是由于领取期限到期了,还没有就业的人,可以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
(2)是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主要指的是,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或者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注意,这里明显放宽了,不再限制说是一定要缴满1年的失业保险,或者说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是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也是可以申领临时生活补助的。
失业补助金通俗来讲就是“失业金”,一般属于常规的失业保险的待遇,而失业补助金是由于为了疫情防控,在2020年3月份对缓解疫情就业压力而推出一种临时性、阶段性的救助金。一开始申领限制到2020年12月31日,不过限制延长到2022年了。
一般申领失业补助金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申请领用失业补助金,
第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继续就业人群。
第二,参加失业保险缴纳不满足一年的。
第三,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了就业的,也就是离职也包括其中。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